2005-02-11 01:54 / Richyli.com 李怡志
剛剛在大陸新華網看到一篇從《法制晚報》轉載的〈關注在西方工作的華人記者:年薪高者可達百萬元〉,裡面介紹了一些出生於中國大陸然後替西方媒體工作的新聞同業,標題雖然是年薪人民幣百萬,但比較讓我注意的是這兩點:
紀律
一支鉛筆也不能拿
西方主流媒體普遍待遇優厚,但紀律也相當嚴明。鐘布說,為了防止記者有「隱性收入」,CNN規定,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連一支鉛筆也不能從被採訪對象手裏拿。《紐約時報》也有一些避免報道不公正的措施。例如,報社規定:報導航空新聞的記者不能購買航空公司的股票。
除了職業道德,媒體還非常重視員工個人品質。在CNN的辦公場合,不要說異性之間動手動腳,就是講黃色笑話也不行。
福利
年薪高者可達百萬元
趙軼璐告訴記者,美國記者的平均年薪大約在4.5萬美元(約36萬人民幣)左右,但《紐約時報》的記者薪水普遍較高,剛到報社的記者就能夠拿到約6萬美元的年薪。如果是資深記者,則可以拿到10萬到20萬美元的年薪。
另外,西方媒體除了給記者上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以外,《紐約時報》還為經常外出採訪的記者提供手機和車輛,手機話費和汽車的保險、維修及油錢,都由報社支付。
這些當然是寫給大陸人看的,要與大陸媒體生態來比較。同樣的情形台灣也有,雖然台灣媒體已經比大陸「清廉」許多,但有「本領」的還是可以吃香喝辣。在紀律與福利之間,我認為順序是應該先有福利,然後才要求紀律。聽說早年余老先生給那個年代的記者較好的待遇,是為了「養廉」,所以遇到廠商在新聞資料袋中放紅包的時候,我常常笑著以「被養廉」的口氣跟公關說:「報社給我們待遇不錯啦,不用這麼客氣啦!」然後把紅包塞回對方的手中,誰知道我們待遇已經多少年沒有動過了。福利?什麼?
台灣也有媒體是明文規定100%不可以從廠商手中拿任何東西的,標準跟CNN一樣嚴,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有時候還真納悶,這些人這麼聰明,不幹記者應該待遇會更高。至於同業怎麼破解,就不方便寫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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