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4 22:21 / Richyli.com 李怡志
公司最近在找人。老實說找到後來我也不太知道自己在找什麼人。尤其最近的「超級Orz」,讓我開始思考把人找進來到底是幫他還是害他。
應徵條件都說要有新聞背景,比較 junior 的那個職位,應屆畢業生我也讓他們面試。面試時總會問問看對新聞或網路新聞有什麼看法,新鮮人總是會認為這一行充滿了新奇,每天都可以接觸到不同的事物。
的 確,第一年大概如此。但是過了幾年,從菜鳥變成中鳥或老鳥之後,就會發現事情一再重複,一點新奇感也沒有。新聞學上有5W1H,最後常常是只有 When、Where跟Who在變,其他欄位都會自動複製。更慘的是,很多一再重複的新聞只有When不同,連Where與Who都一樣。
今 天早上看了蘋果日報頭條,是講一間找吸納學生的傳銷公司。傳銷公司找學生何新之有?我高中畢業那年,就被拉去一次了。那時候賣的產品是「高科技」的免治 馬桶之類的東,很抱歉,我那時候自己窮也就算了,家裡更沒有錢,上完廁所有記得擦衛生紙算很有愛心了,還給你用免治沖水?那間位於南京東路五段的公司已經 一堆高中生、大學生了,那是1990年的事情。
當記者沒多久,在BBS上看到很多人討論某家手機門號的傳銷公司(看,這也是「看BBS跑新聞」,哈哈),發現其中應該有蹊蹺後,趁著當時還年輕,所以我就佯裝是大學生,直奔現場化身採訪。現場滿滿的大學生,上下線都是學長學弟,產品這麼差(不過就門號而已),也有這麼多人,純粹為直銷而直銷,可怕得很。
化身採訪後,第二天再去公平會。之前完全沒有跑過公平會,結果竟然是當時的副主委鄭優來接受採訪。第三天,稿子見報。第四天,公平會進行調查,公司(據說)結束營業。幾個月後,處分書出來了,罰30萬。30萬有人以為是小錢,但公平會常常只罰5萬、10萬,30萬算不小的案子了。
第 一次寫這種新聞,當然很新奇、興奮。但久了之後,你就發現你不可能單獨一個人,跟整個社會對抗、跟人性的貪婪對抗,這個社會就是喜歡傳銷、就是有人喜歡 「少勞而獲」,你該怎麼辦?天天寫?第一,編輯台不會天天讓你上。好多資訊的「新」聞,我都還要幾度推銷才能見報了,更何況一再重複的舊聞?再來,讀者對 媒體罵歸罵,其實骨子不太介意你有沒有什麼良心道德的,新聞好看、新鮮、刺激、觸動情緒最重要,學生傳銷算啥?看一次OK,常看一定厭煩。
今天的直銷公司也一樣。以學生為主體,賣的是「所謂的」高科技產品,除了滿桌的筆記型電腦外,這個產業、產品、話術,大概跟5年前或15年前沒有太大的差異。
所以聽說記者當久了,看到什麼事情都可以處變不驚,而且很難再有真正的熱情。畢竟大部分新聞都只是一再重複而已,這一次換時間、那一次換地點,如果主角有換,謝天謝地,否則把舊稿抓出來改改就好。到時候真正新鮮、刺激的,反而是揣摩老闆胃口、或是辦公室小鬥爭了。
如果您認為這篇文章應該讓更多人看到,請幫忙推,謝謝。
貼到: 分享
Yahoo!分享書籤 / Del.icio.us / My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