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8 22:31 / Richyli.com 李怡志
剛剛看到的資訊,財政部部長林全說啦,職業網拍賣家因為「交易地」並非住家而是「拍賣網站平台」,所以住家還是依照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啦。當然,其他的稅就要你老實繳納了。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台財稅字第09404576540號
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用地,亦准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部長 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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