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摘的網摘


不知何時開始網摘變成Blogosphere的一個子課題了。看了大家的討論,覺得十分有趣。


之一:

從Jacky兄的Blog看到,這一波討論彷彿是從這一篇開始,Blog-You摘的文章遭到Blogger抗議並要求拿下,而Jacky兄放了相關的Google查詢連結也被要求拿下。Jacky兄後來又撰文一篇討論引用及內容之間的關係

其實寫Blog的人百百種,一樣米養百樣人,這麼多BSP可想而知要養多少樣人。寫Blog的心態真的人人不同,並不是每個人寫Blog的出發點都一樣。經濟學人上周的新媒體專題(噁,文章好長,我到現在還沒全部看完)有一篇是關於Blog的,記者訪問了Six Apart的老闆娘Mena Trott,Trott太太說,使用Movable Type及TypePad兩個產品的Blogger,平均有600個讀者,我猜是RSS的訂閱人數(耶,我超過了),但是,另一個比較多少女使用的LifeJournal平平也是Blog,寫的人你很難說他不是Blogger,但讀者人數平均只有7人。相差近100倍。

很多人寫Blog確實是想透過這種管道變成A-Lister、Blogebrity、Alpha Blogger、網路名人、知名Blogger、アルファーブロガー、網路作家,畢竟人有名了之後各種好處跟著來,況且接受與記者相同的身份對待,卻沒有同等嚴肅的負擔,實在很愜意。(各位公關大姊、行銷大哥快來pitch我吧,相同的預算一定提供您更好的服務哦。保證柔柔順順、服服貼貼,pitch啥就寫啥!)

但也有一種Blogger,或說他自己跟本沒有認知到自己是「那種Blogger」,對於曝光這件事的態度就大大不同。要研究這一群Blogger,說實在還真得從Yahoo!即時通下手。Yahoo!即時通有個特點,就是國高中學生族群特別愛用。這些小朋友也寫Blog,但從來沒有想要給朋友之外的人看,他們使用的情境跟Economist那篇敘述的LifeJournal使用者很接近。我因為身為高中社團老師,又經常在各高中演講,所以Yahoo!即時通上面的高中生比同事還多,這些小朋友最喜歡在暱稱欄上放自己在無名小站最新更新的Blog文章。給誰看?當然是同學與朋友,難不成給你看?就在此時此刻,我Yahoo!即時通上有4個小朋友放了無名的連結在暱稱。

還有許多人寫Blog雖然希望被看見,但卻希望保留不同程度的匿名性,有的是隱藏真名、有的隱藏身份、有的隱藏動機、有的全部都隱藏,才不像我臉皮厚、沒有好好學習八榮八恥,所以網站上都以真名示人。

我當初網摘的時候其實也遇過Blogger要求撤下連結的,這些Blogger大多是Bloglines訂閱人數還不到5人的那一群,默默寫Blog,讀者也大多潛水,以為Blog是一個秘密安全的場所,沒想到第二天一覺起來,發現某篇文章突然被一個奇怪的Richy's Blog導入了幾百個IP,驚呼大事不妙,夢想中的潔淨處女地一夕之間成了觀光景點,只差沒有人叫賣香腸跟風箏,心中之XX可想而知。

香港Jacky兄的網摘與我去年的網摘風格比較接近,相信出發點與我也類似,不過Jacky兄有毅力得多,如此主題式的網摘時間已經超過我數倍了。同樣有網摘的ephemeris自問「這個推薦是不是錦上添花?」這個問題我當初也不斷問自己,但弔詭的是,越「雪中送炭」越可能表錯情,人家寫得好卻沒有同等的名氣,可能是當事人刻意的低調,自己並不希望(或也不屑)被摘。如果今天網摘的動機不是出於新聞學上的公眾利益,老實說最高原則應該是避免傷害,既然對方不悅,那也不用堅持,這是情感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反倒是我這種不要臉的傢伙,恨不得寫個程式,讓每篇文章Publish的同時就被Hemidemi、Myshare、Del.icio.us、Furl、365key……即時同步收錄,哪還等得了你來摘?(唉,剛剛找的過程中,還真的發現某知名Blogger會摘自己的所有文章啊~~可惜我不敢連啊)


之二:

說正格的,我自己認為若僅有摘標題與連結,是沒有什麼法律爭議的。除非標題長達幾百字,否則個人網站通常會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內。而且寫寫Blog難免連這連那的,難不成大家連阿扁電子報之前都還要寫信請求許可?不管是個人來摘、企業來摘、拿錢來摘,這大致上沒有差別。

不過還有一點或許很多人沒有留意到,很多商業社交書籤網站如Yahoo!的Myweb2、Myshare,真的都比你想像的多更多,他們除了讓你摘,嘿嘿,還讓你Save,有的只會有snapshot,有的全文都存下來了哦!


之三:

老實說自從Roach兄很有創意地替旗下有償網摘從業人員取了「網摘師」(其中還有「台灣第一位網摘師」)這樣的稱號之後,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稱呼Jacky或Keso這種個體戶了。網摘士?網摘佐?網摘員?網摘匠?網摘工?網摘客?


之四:

剛剛在許多文章的迴響中看到了有償網摘師與無償Blogger之間的關係,Roach兄辛辛苦苦在每一篇相關文章中積極參與討論,將來勢必被寫進網路公關教科書,尤其這一篇特別經典。我的看法是,傳統媒體你引用我、我引用你,但不論是引用的或是被引用的,絕大多數都是有稿費的文章,站在同樣的基準點;若學術論文引用學術論文,則被引用者獲得的利益更甚於引用者。但有償網摘師跟無償Blogger之間基準點不一樣,「我寫免費、你摘有錢?!」這樣的矛盾在所難免,感覺就像是廚師免費提供午餐還自備材料,但帶位小弟有薪水一樣。這是情感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但我相信不是每個Blogger都會計較這樣的事情,否則Blog起來必然不快樂。至於MyShare可以帶進的流量嘛,Google Analytic的數字告訴我,開心就好。


一堆相關連結:(若有不妥來信即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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