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0 19:28 / Richyli.com 李怡志
我是Bloglines的Heavy User,而且看到不錯的文章,都會先Keep New,然後,ㄟ,有時候就「丟了」,有時候會進入del.icio.us。
最近又累積了一些「keep new」,但我想不能一直keep下去,所以乾脆謄在這邊。(網摘?你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 網頁標準設計的推薦書籍
很 不錯的清單。Don't Make Me Think是我自己推薦書單的第一名,不管是不是在這個產業都可以讀,Designing Web Usability: The Practice of Simplicity我曾經推薦過,但已經不太推薦了。其他大部分的書,都可以在Yahoo!奇摩的同事桌上見到。
- 新聞與網誌
作者是香港的同業,很多人常常把Blog當成記者的對立面,但我覺得兩者之間並無矛盾與衝突存在,Blogging是一件事,Journalism是另外一件事。
- 日本的Blog文化
前幾天去參加TIVO宣講大會,在大會開始前與新聞界前輩Rebecca MacKinnon談 到A-List Blogger的問題,美國Blogosphere活躍,但A-list Blogger更活躍,其實台灣也有一樣的現象。A-list Blogger只是極少數的人,雖然能見度高,但無法代表所有Blogger。不過未來就是這樣,會有一群所謂的A-list Blogger,佔據了較大的注意力,而其他Blogger能夠享有的注意力則原比大家想像的低。香港 吳偉明教授在文章中談到日本有「神級Blogger」,這些人曝光率高,但是否能夠代表廣泛的意見呢?最近很多人談到TIVO宣講大會中的IRC現象,其實多少也模擬了A-list Blogger的情形。
- Los Angeles Fire Department on Flickr
公民媒體大概就是這種感覺,以往是記者來報導當事人,現在是當事人報導自己。天乾物燥,小心火燭。
- 亚马逊网站导航栏的变迁史
由Yahoo!同事Luke Wroblewski(不認識的啦)撰寫Amazon.com的Tab演變,簡體中文翻譯。看起來真有趣,Amazon的ID應該很操吧~~
- Dead?
Keep New好久了,今天終於可以uncheck。很多人都跟我說Google News這種機械化的新聞網站比較好,但遇到這種情況,機械式新聞網站就會被誤導很長一段時間,原本想專文討論這件事的,不過短期間看來不會有時間。
- Childcry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十分有趣。一名台灣人去中國大陸嫖未滿14歲的雛妓,然後緩刑5年罰錢了事。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原來刑法還有對象之分,嫖中國大陸雛妓得減其刑。國外大部分國家面對童妓問題——不分發生地——都十分嚴肅。台灣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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