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7 21:35 / Richyli.com 李怡志
這幾天持續減肥中,吃得少,但神智清晰,短短4週,已經有4公斤不見了。
為了消化前天買的一整包低脂起司(還有那罐不知道哪年才吃得完的低鈉鹽),所以昨天又去買了馬鈴薯,繼續吃那樂活風味的減肥餐,結果買了台盛農場的有機馬鈴薯。有機馬鈴薯不特別,特別的是生產者還有署名。
今天早上看自由時報(每天早上必讀),當然會看到批評「一人學運」的文章。在自由時報看到這種立場的報導不特別,特別的是報導者沒有署名。
最近因為開始寫企業部落格的文章,也零星無償指導親朋好友如何「正正當當」地在商業上運用部落格,還發現一件還挺有趣的事情。
國外許多知名的Blogger,尤其是企業部落格的主持人,大多以本名示人,有的會在Domain、有的在Blog Title、有的在Tag Line、有的則在About,用真名示人還挺正常,更別說放上照片,沒有什麼「網路是網路」、「現實是現實」這件事,網上網下都是同一個人、用同一個名字、同一張照片,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做啥見不得人的事情,寫的文章每篇都自負文責,為啥不用本名?
其實老外這樣的習慣從開始有「個人網站」就開始了,我的印象是從1998年左右,老外就很習慣申請 firstnamefamilyname.com 的網址,那時候我申請的網址卻是正經八百,感覺好像自己經營公司一樣。後來相關文章看多了,才決定重新開始,2000年改申請 Richyli.com ,完全都用本名示人,而且也強迫朋友的網站用真名,例如賴治怡。
用本名經營網站或部落格有什麼壞處?老實說我也沒有啥感覺。好處呢?很抱歉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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