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9 13:57 / Richyli.com 李怡志
台灣最知名(或許也昂貴)的學制外民間營利教育機構學學文創志業股份有限公司日前開張營業,因為價格、用人、土地使用等等都引發了不少爭議。但這些爭議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對台灣而言利多於弊,並非全然壞事。
提升講師費用
我看了學學文創的講師名單,裡面確實有許多非常優秀、甚至平常不太容易請來開課的講師,例如吾友賴治怡女士。但也混進了一些,唉,用雜碎或垃圾形容或許有點太過份了,只好說是濫竽。
賴治怡女士一堂2小時的課收1,000,我覺得在台灣雖然算很高,但賴治怡值得這個價錢,這本身並無可議之處。不過那些濫竽也能夠收1小時500,這才是學學文創本身最有創意的一件事。先前我覺得台北市最有質感的「文化創意課程」是誠品講堂,10張套票買下來,1小時才150。而且誠品在商業區,場地成本不會低於在工業區的學學文創。那些濫竽的課程如果也能夠價值1小時500,對於這整個產業是極佳的激勵,未來有更多的課程可以開價1小時1,000、3,000、5,000。講師的生活品質提升,(理論上)可以花更多的時間備課,開課的單位例如動腦講座、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也能夠花更多時間開發課程,提升整個產業的品質,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啊~~~福氣啦!
促進進修費用抵稅
教育訓練課程的學費提高了,大家的支出也增加了,會有越來越多人開始思考為啥在台灣一般納稅人接受教育訓練或買書不能抵稅,但企業可以,政府不是都叫大家終身學習嗎?我自己每年花錢上課的錢不多,1年約萬元上下,但買書的錢可以多達10萬以上。學學文創有資源去搞媒體公關、去應付台北市政府,不如花更多的資源去遊說中央政府跟立委,讓一般老百姓進修、買書的費用可以抵稅,而且實報實銷,獨立於目前的列舉扣除額之外。如果學學文創未來就地合法,那顯示「政府遊說」相當有一套(這就可以開課啊,一堂50,000也有人搶著上),不如順便去行政院跟立法院Lobby一下下,讓我未來買書或上課時心情好一點點(我少繳6%的稅,就是94折耶!)。
當然,講師的收入都提高之後,很多人也會抱怨演講授課稿費每年18萬的免稅額度太低吧。順水人情,如果有人去Lobby,這部分最好也提高到180萬。
重新檢討都市計畫分區
學學文創絕非北市第一個不顧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而試圖在工業區開設「文化創意產業」的公司。
中時報系早年一直以日本讀賣集團為模範,讀賣有巨人、時報就有時報鷹;讀賣有旅行社、時報就跟讀賣合作;讀賣有讀賣會館,時報就在內湖蓋了時報廣場。時報廣場有很好的表演、展覽空間,但你聽過什麼活動在這裡辦?幾乎沒有。為什麼?時報當初斥資鉅額在這邊蓋了多功能的「文化創意產業」空間,但當時遭遇的情況與學學文創類似,就是因為所在地係工業區,所以使用起來綁手綁腳,據說余老先生生前一直耿耿於懷。學學文創裡面有一堆媒體文化人,包括時報出身的,對此不可能不知。
另一方面,學學文創這個名稱底下其實有兩間「公司」(都不是Non-for-profit哦),一間是學學文創志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渡、詹偉雄、于國華等媒體前輩都擔任董事,登記的營業資料看起來比較像是百貨公司;另一間是學學文創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前一家公司同時都登記在同一地址,不過董事全部都是一家人,除徐莉玲外,其他家人都是實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營業登記包括特定專業區開發業、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不動產買賣業、不動產租賃業,既然有這樣的背景,就應該知道工業區目前可以幹什麼、不能幹什麼,也知道工業區比商業區的優惠在哪裡。
依照台北市的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補充國民生活知識,傳授實用技藝或輔導升學為目的,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並達五人以上」就是補習班,其實「補習班」這三個字在此並無任何貶意,只是要與正規學制內的教育區隔而已。有同樣行為的「文化創業產業」到底與政府規定的補習班有什麼差異,我想這些都可以供社會討論。但如果學學文創能夠事後就地合法(一定會的啦),那麼未來所有的「文化創意產業」當然都可以比照辦理。
文化創意產業可廣泛了。補習班就不用說了,百貨公司就是文化創意產業的體現,當然也可以開在工業區,電動玩具店屬於數位文化產業,是根正苗紅的文化創意產業,這應該也不會有人有任何意見。或者這樣說好了,如果文化創意產業能夠開在工業區,那麼有哪個產業不能與文化創業結合在一起的?這樣商業區還有沒有存在的意義?都市計畫分區還有必要嗎?
標籤: government relations, lobbying, pr, 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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