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必自辱然後人辱之


因為工作之需,最近這幾個月都在研究新聞倫理。在「研究」的過程中,每每回頭對照台灣現實新聞環境,就更覺得白紙黑字貫徹新聞倫理的重要。

說是研究,其實也沒有讀太多的書,最重要的一份文本是紐約時報的「Ethical Journalism Guidebook」,姑且譯為《紐約時報新聞倫理手冊》,印出來雖然沒有多少頁,我現在都裝訂給朋友當禮物,但每一條讀起來都非常沈重。

Ethical Journalism Guidebook最新版為2004年版,是我目前看過最鉅細靡遺,也差不多是最嚴格的機構內新聞倫理規範,幾乎將所有可能的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都列出來了,也把邪惡社會許多可能嘗試誘惑的方法都整理在內。如果按照《紐約時報新聞倫理手冊》來經營媒體、約束編輯台,大致上應該就不容易出什麼大錯了。

最近幾天關於記者私德的新聞陸續出現,有的是被發現在企業內掛名董事,然後還報導企業相關新聞;或是撰寫某企業的書籍,但卻願意讓對方「買走版權」。我自己甚至還不小心看到一間公關公司,直接將現任的媒體資深從業人員或主管列在顧問名單當中,順便還附上這些顧問曾經負責的專案。

這些例子我想還不用祭出聖人版的《紐約時報新聞倫理手冊》,也不用去讀傳播學院,光用屁股想也知道會有利益衝突。掛名其他企業董事沒叫你走路就不錯了,怎麼可能還讓你報導或試圖影響與該企業有關的新聞?這道理簡單到不行。

撰寫特定企業的書籍,如果書中事實為真,那就更應該讓社會大眾知道,協助廣大投資人判斷,豈有接受被報導者買下版權這種事情?跟採訪對象有任何對價本來就不行了,更何況這種高價買下版權的契約根本想都不用去想,如果出版後對方對書中的事實有所不滿,法庭上再說。

台灣的記者協助、承接公關公司業務、寫新聞稿、辦記者會,或私下經營公關公司並不是新聞,但平常都不會公開的,反正新聞媒體不分藍綠也都會玩這一套,員工只要不囂張就沒事。沒想到現在台灣竟然有公關公司就大剌剌將現任新聞工作者擔任「顧問」的名單列出來,告訴客戶:「沒問題啦,你看我們在這些媒體都有自己人」,偏偏這種囂張的公關公司,在如此道德淪喪的台灣社會,卻能夠接更多的案子。

如果連這麼基礎、簡單的利益都不知道迴避,我覺得台灣現在談記者「中立」、「超越藍綠」,恐怕都還太早、太遠了一點。別忘了,不分藍綠,都有一堆不知道利益迴避的媒體人靠著偏藍或偏綠獲取大量政治利益,成就個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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