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9 20:37 / Richyli.com 李怡志
這是真的,姑且不論內容如何,單單紙本的媒介,就讓人實在「翻」不下去。
台灣的雜誌最近這幾年越來越會賣版面,而且廣告的形式也很多元,各種奇奇怪怪的折頁、別冊穿插其中,對某些人而言可能是了不起的創意,但就使用者而言,在「人機介面」上就是徹徹底底不及格,更別說什麼美學了。
我看雜誌(書)的習慣是這樣的。雜誌拿到,如果是往左翻的,就會以右手持書背,左手將書捲曲後,由拇指來擔任翻頁的工作。這種方式看書是沒有大問題的,基本上每一本內頁的材質、尺寸都一樣。以前訂過好幾年的Time與BusinessWeek,只要把訂閱回函的明信片先撕下來,也很好翻。
但台灣的雜誌就真的非常不好翻了。
這一期(144,2006/12/15)的數位時代大概是這種情況最好的範例(也可以說是最爛的範例)。
我大概翻到80至90頁左右,就會因為很厚的訂閱折頁廣告而跳過一大段內容(難道那些內容不值得我一看嗎?),而折頁廣告之後那一段(pp. 103-118)也幾乎無法翻動,因為119至150頁又放了整整32頁,尺寸比較小的超厚別冊形式廣告,廣告主是中華民國經濟部「指導」(又用了我們的稅金了嗎?)的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所以說,如果用悠閒的翻書法,這一期的數位時代從80頁到151頁之間,我如果沒有什麼耐心,就全部放棄了。那32頁不知道有沒有用到稅金的別冊廣告,基本上是完全不讓人翻的,因為從103頁就會自動跳到第151頁。
後面的內容就還可以。152頁講Amazon要當軍火商(不是新聞),168頁說中國高階主管5年增加15倍(我5年如果有2倍就好了),最後又來了一堆Tivo。真是夠了。
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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