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9 19:48 / Richyli.com 李怡志
這支陽光基金會的廣告其實已經不新了,不過我昨天又收到一次。既然有人轉寄,就表示還是有人沒有看過。
Web2.0的時代了,想要做公益、做功德不用真的轉寄「重達」3MB的檔案,只要轉寄連結,或者張貼在自己的Blog上,傳播的效應不會比轉寄小。想要轉貼的請使用下面這段碼,謝謝。
順便再夾帶一下董氏基金會的「華人戒菸網」,如果你在Blog文章中偶而不小心提到「戒菸」的話,可以連接到 http://www.e-quit.org ,也是做公益囉~~
標籤: charity, marketing, npo, social_marketing, web2.0, 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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