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7 19:16 / Richyli.com 李怡志
一個有影響力的媒體/部落格,就會一直面對他人試圖進/出的問題。有些東西人家希望你處理、好好處理、大大處理,就算拿錢或者被刀架著脖子,也要寫得像是自己心甘情願的樣子。有的時候事情完全相反,別人會希望你不要處理、淡淡處理、小小處理,當然,這時候就不容易看出來了,除非比報,不過,這也要有人不怕才行。
什麼新聞會讓平常唯恐天下不亂或者唯恐讀者不亂的媒體,自己放棄報導呢?理由跟假裝成主動報導差不多。
大抵人類在世總希望有錢、長命、好人緣,這三項東西可以影響上稿,當然也可以反過來,控制媒體/部落格不要寫某些東西。其中影響最多的就是拿錢,有的是已經拿了,有的是預期未來可能會拿,這個因素在報導與不報導兩個方向的影響力都很大。第二個就是個人安全,這通常影響的是不上稿這一面,畢竟記者因為報導被告、被打、被「處理」的例子很多,但很少聽過因為不報導某些事情而遭到這些待遇的。第三種則是人際關係,只要有關係就沒有關係,媒體跟部落格背後都是人,只要有關係,不用見到刀光或者銀光,想要見報或者不想要見報,都可以輕鬆解決。
台灣誰最有膽?當然是香港人最有膽。蘋果日報有膽,壹週刊更有膽。當然,台灣的媒體也很有膽啦,只要不影響「有錢、長命、好人緣」,壹週刊寫什麼都照抄,這也是一種膽!
說實在的,要我看每一篇部落格文章猜測背後有沒有利益運作,即便以我的經驗與環境,都不容易準確判斷。但如果要我每週三看壹週刊的封面來判斷當天電視台會不會追,到目前為止成功率100%,可惜這項能力不能換錢,也沒有賭局的,不然我不貴也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每週三比較看看當天電子媒體與壹週刊的差距,就知道媒體真正的恐懼何在,底線何在。
2008-04-01 21:56 / Richyli.com 李怡志
在這個時代,資訊的焦慮跟胎記一樣,是不會消的。最起碼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前一陣子發現美國主流雜誌的「提要」越來越多,甚至成為相當吃重、位置很好的新內容,感覺上是放大、篩選過的索引,讓沒有時間的讀者,最起碼能夠把這些濃縮的內容消化完畢。
雜誌的讀者焦慮不堪,那報紙的就更不用說了。且看紐約時報怎麼辦。
紐約時報先前的提要是從頭版下面開始走起,但位置不固定,在6 Column的版型中委屈地找到一個適當的位置。這一天的是在右下角,面積並不小,名稱在頭版是「Inside」。
然後走到二版,名稱改為「News Summary」,一點點就沒了,排得很密很密,下面還要讓一點點位置給「勘誤」。三版就開始國際版了。是的,國際版,台灣的報紙不論立場都不會這樣做,心中的讀者素質有多高大家都知道。
這幾天我發現紐約時報的提要也變多了,而且排得比較鬆、比較清爽。就這幾天的觀察結果,看起來位置都固定在頭版下,這也是很多其他報紙的作法。固定位置有利有弊:讀者往下一翻就能找到提要,此為利也;頭版的彈性空間稍微減少一點,此乃弊也。這塊現在稱為「Inside the Times」。
然後呢,不誇張,二版、三版除了廣告,就都是提要。圖文並茂,看起來壓力沒有那麼大,但需要更多編輯的工,還是叫做「Inside the Times」。
近照來一張:
這樣就結束了嗎?沒有,四版繼續。這部分是「網站提要」,請讀者有空多多上網去看看。網站提要在舊版也有,這次小改版就放在一起了。勘誤放在這裡下面。
這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趨勢了,你時間不夠、我時間也不夠,資訊每天如此暴增,安靜的看完整份報紙或整本雜誌成為 Todolist 上永遠點不掉的願望,更別說把網路新聞或者RSS Feed讀完了。如果今天一般人需要知道的事情有50件,誰能夠精準提供那50則(依照讀者的習慣,應該是給60則)的提要,誰就能夠賺到錢。
2007-05-03 13:21 / Richyli.com 李怡志
想先問一個問題:「你,就是你,拿了人家免費『試用』的Tivo那麼久,現在還是『試用』嗎?為啥不還呢?」
前幾天去記者協會發表2006年年報的網路新聞部分,我談到了現在許多企業「公關」部落客的規模絲毫不輸給「公關」記者,而且絕大部分部落客因為不受任何規範,所以完全吃人嘴軟、拿人手不短,讓許多嚴肅、認真的新聞工作者與學者十分驚訝,畢竟這裡比媒體更難約束、規範,而且人性更容易被挑戰。唉,有啥好驚訝的呢?這種拿人家東西寫文章的傢伙,在記者圈通稱為「丐幫」,世風日下,部落格圈的丐幫不但一點不可恥,甚至還挺熱門的呢!
當然,我沒有說拿 Tivo 『半永久試用』的人是丐幫,別誤會,這是兩碼子事。我第一次在台灣接觸到 Tivo 的部落格公關行銷活動是因為去年的 Bof。別誤會 Again ,今年 Bof 就剛好跟記者協會年報發表撞期,我不是因為這樣而不想去 Bof 。在 Bof 之前已經有許多「知名 Blogger 」(顯然我不是)被主動邀請「試用」 Tivo 。在那一段期間,許多「試用」Tivo的Blogger或多或少都寫了一些「試用報告」。
「試用」這件事情當然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你想評論一件東西,不試用,難道要用猜的嗎?
從我(重度Blog/RSS閱讀者)的角度來看,Tivo這樣的公關行銷策略是 OK 的,因為「噪音」確實很大聲。不過我實在沒有錢買 Tivo ,也沒有時間,沒有買,也沒有申請試用(可能申請不過)。但是離開了這一小群 Blogger 之後,到底這樣的行銷與投資有沒有效呢?
有一天我遇到了負責在「實體」行銷 Tivo 的朋友,我跟他們說「Tivo 很有名啊!」,朋友都一頭霧水,畢竟他們不是那一小群的核心 Blogger ,那幾個試用的人再怎麼寫,老實說能夠看到的人最多也不超過 5 萬人。
因為 Tivo 真的給出很多試用的機器,加上又是台灣部落格行銷的少數案例,所以我一直很關心。可惜到目前為止,我偶爾問身邊的「正常人」,其中包括重度的3C使用者,絕大部分都沒聽過 Tivo 。我不知道 Tivo 因為部落格行銷、公關之後,到底對於業績有什麼影響,但我知道有很多人還在試用。
「試用」多久才算試用呢?試用的東西要不要還呢?多久之後算成贈與呢?
前一陣子花了很長的時間研究了各媒體關於新聞倫理與記者的規範,其中最嚴格的就是紐約時報的《Ethical Journalism》。其實我一直想根據紐約時報的《新聞倫理手冊》寫一系列關於部落格收受贊助的文章,無奈真的沒有時間。
不過我始終認為Blog是一個Blogger可以也應該自己負責的媒體,既然撰文的背後有其他因素干擾,就應該說明,畢竟我自己也有可能被「干擾」,所以這是一個不能逃避的問題。到底該怎麼說明呢,根據我從紐約時報新聞倫理手冊的心得來歸納幾個「揭露點」:
- 物品、服務的來源 - 要勇敢說出到底是誰出錢的。
-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機會 - 為什麼你有我沒有?很多讀者應該十分好奇。
- 一般消費者需要花多少金額取得 - 到底拿了人家「多少錢」才寫這樣的東西?
- 有無約定必須撰寫文章 - 你是丐幫嗎?你有說「不」的權力嗎?默契、暗示都算。
- 消費者能否以正常管道取得相同的產品或服務 - 有的時候有人就算花了錢也未必能夠取得這樣的服務或商品,別欺騙你的讀者。
不但要揭露,而且要在文章一開始揭露。否則文章落落長,既定印象建立了之後,再揭露也沒啥鳥用。同一系列的文章也應該篇篇都揭露。君子坦蕩蕩,每篇揭露沒有什麼好心虛的。
以下是幾個模擬的Case,但未必與實際狀況有關:
Case 1 - 長期試用預錄機器
「利益揭露:本文文中描述之ABC機器係由台灣DEF公司提供長期免費試用,不需退還,由DEF公司主動與我連絡,市面售價為12,900新台幣,本人接受試用前同意於部落格撰寫相關評論,本人使用產品與接受內容與一般消費者購買機種完全相同。」
Case 2 - 旅遊
「利益揭露:本次旅遊係由台灣ABC公司免費提供,由ABC公司主動邀請,市面類似行程價格約35,000 新台幣,本人接受招待之前同意於部落格撰寫旅遊心得。這趟旅遊行程市面上並無販售,部分景點並未對一般遊客開放。」
Case 3 - 遊戲
「利益揭露:本遊戲係由日本ABC公司免費提供,由ABC公司主動寄送,不需退還,市價約2,100新台幣,本人接受遊戲同時並未承諾必須撰寫相關評論,本人使用的遊戲與坊間銷售款完全相同。」
Case 4 - 書籍
「利益揭露:本書籍係由香港ABC公司免費提供,由本人申請而取得,不需退還,市價約400台幣,本人接受書籍前承諾會撰寫相關評論,書籍內容與坊間販售完全相同。」
Case 5 - 參訪
「利益揭露:本次參訪係由美國ABC公司出資,委由台灣DEF公司主動邀請,本人接受參訪邀請前並未承諾撰寫相關評論,此次參訪行程與內容為針對媒體與VIP客戶所設計,許多行程或景點不對一般消費者開放,估計整次參訪市價約為新台幣65,000。」
Case 6 - 飯局
「利益揭露:本飯局係由德國ABC公司支付,並由ABC公司主動邀請,市價約1,500元,本人出席飯局前並未承諾撰寫相關評論或介紹,餐飲服務與餐點內容大致與一般消費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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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12:12 / Richyli.com 李怡志
今夜一點多剛準備熄燈就寢,手機就響起來,值班同事說我們有一則標題跟內容對不上的稿子。
結果一看,是記者因為某種原因(原因很多,但大致上就是那種) 所以希望中央社晚點發,以免,嗯。
記者的標題是「請十時再發」,這句話是寫給中央社長官跟編輯看的,希望壓到十點之後再出手,而不是給廣大千萬讀者看。中央社果然也是壓到十時之後出手,時間戳印是22:02,很準時。
實際上的標題是「經部擬修法 董監涉經濟犯罪一審判刑即解任」,不過被隱藏在稿子的第一行。可惜稿子發出來的時候,還是告訴大家這則稿子「請十時再發」,標題並沒有改過來。
晚上十點多才進來這則稿子,結果就是所有購買中央社稿子的新聞網站跟入口網站都中獎了,全部變成笑柄。當然,小弟又變成最大的那一個,笑柄。
中央社同樣標題甚至還又重發一次「昨夜最新:請十時再發」,最好是玩笑可以開這麼過份!
想看更多的「請十時再發」可以看 Flickr 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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