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5 17:53 / Richyli.com 李怡志
服務業SOP不知道有沒有這一則,所以大家參考看看。
公司附近有一家餐廳,因為距離公司相當近,雖然我個人不覺得好吃,更不覺得物有所值,但因為很近,所以經常在那家餐廳請商業伙伴或者同事,我猜整間公司一年貢獻應該有上百萬元。
話說有一次,我們請了幾位非營利組織的朋友之後,我要報帳,才發現我有信用卡對帳單,但沒有發票。根據我的習慣,這兩者是一起出現的,如果只有一張,可能是我的錯,但或許也是店家忘記了。不論誰錯,沒有發票是絕對不能報帳,只好硬著頭皮去問看看。
櫃臺的服務員很親切,劈頭就說「我們不可能漏給發票」,然後就以很忙為由,要打發我走。我問了一下,可不可以影印發票影本給我,也說「不可能」,我想這家餐廳說不定有替國安單位或敏感產業代訓員工還是怎樣,守口如瓶,相當專業。
這下好了,這幾年來漏報自己吃下的金額絕對上萬,並不一定差這幾千,但為了這種專業態度,我倒想看看是不是真的不行,接下來就是關鍵問題了:「是不可能還是您不願意?」「不可能!」
既然這樣,只好叫店長下來。在店長下來之前,我已經花了5分鐘的時間啦。店長也非常親切,一開口就說店裡很忙,那我應該恭喜貴餐廳,或許以後中午就不會忙了,你可以比較輕鬆一點。
神秘問題第一:「本店不可能漏給發票」。在店長的命令下,櫃臺打開抽屜,要求檢查一個專門收集「漏給發票的信封」,結果裡面有4張!喂,剛剛是誰說「不可能漏給發票」的?
神秘問題第二:「不可能影印發票給客人」。結果店長看了我的信用卡對帳單之後,就說要回頭找找,留了名片之後,還是表達該店生意相當好,請我快點走人的親切態度。
過了兩天,找到了發票,請我去拿影本,令我十分高興。更令我高興的,是店家表示黑白的印不清楚,所以改印彩色的,然後要我負擔黑白跟彩色影印的所有費用,我實在高興地連淚都留下來了,就把12圓台幣交給店員。
說高興是真的,如果我以後要開店,我就知道處理客戶遺失發票或者公司漏給發票,是一件需要寫進SOP的事情,不能忽略。客戶開口的當下,就應該表達歉意,然後留下資料,影印之後立刻掛號寄去(別忘記放一份DM),否則一張發票影本的價值可能不只十元、百元,我想,我這張發票影本,最後一定會價值超過十萬元。如果發生在其他客戶或產業,這張發票影本價值一定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