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3/28
網際網路走到最近,大家又開始迷戀一個概念:E-Commerce。我的身邊就聽過太多這樣的例子,許多原本與這行一點關係都沒有,完全不懂網路,電腦也幾乎不太會的朋友,突然都開始要dot com。
dot com為了什麼呢?絕對不是像我一樣弄個不賺錢又挨人罵的免費留學指南來公益社會。每個想要dot com的都想說網路上有「無限」的商機、「無限」的資源。反正商機這麼多,大家一定都有機會撈到些什麼,所以他們也要dot com。
Amazon成立於1995年,也就是我開始會弄弄html的那年。到現在已經快6年了。相信Amazon的老闆Bezos對於Internet的 to be 與 not to be 相信會比大家深刻。
網路七大迷思
最近他在Cyperposium 2000演講的時候提到了Internet的七大迷思(7 Big Myths of the Internet),我覺得挺有道理。這七大迷思是:
現在台灣所有,好吧,或許沒那麼多,但是可以說有一半以上的公司都希望能夠在網路上獲得什麼。好像 online 或是 dot com之後,所有的問題就會在Web Server啟動的那一剎那解決。或是所有創投的Angel就會立刻在雲的彼端撒下黃金。或許Bezos的這七大迷思可以讓許多人仔細思考一下,自己公司上網的必要性何在。
要上網之前,請先顧好本業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這句話放在E-commerce上面,也一樣有用。試問:
我想任何一個想要永續經營的傳統公司,都應該將自己公司的體質、服務、管理等先做到最好,而不需要理會先上網的公司。網路先到先贏的例子本來就不多,但是賠錢倒閉的,卻每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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