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志
北市教育局為了貫徹「零體罰」的政策,要求校長、教師簽下「約定」,誰還敢體罰學生就要記大過、絕不通融,口氣就像教師體罰學生時一樣,只差沒說:「不相信給我試試看!」
台灣過去幾十年來利用公費培訓教師,在社會比較貧窮的年代,家境不理想的國、高中生一旦進入師專及師大,不但免學雜費,而且這一輩子都交給中華民國政府照顧,所以台灣的師範體系與西方國家比起來,門檻相對要高許多,為了改善家計、階層流動,對於這些校長或老師而言,那個時候加諸於自己身上的體罰非但不是壞事,恐怕還是件令人感激不已的好事。
可惜的是,當初師範教育無法預見台灣社會的快速進步,收師範生只看成績、不看稟性,認同「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學生,只要成績好,統統可以入學。而師資培育的時候又沒有告訴學生,未來台灣的社會反對體罰。難怪當初曾經受過體罰「好處」的教師,會繼續用以前的好方法來回饋社會。
認為言語或肢體暴力可以控制學生,是一種態度,只能透過教育來改變,否則教師形式上拋棄了容易被抓的皮肉處罰,難保未來不會對學生施以更細緻、綿密的心理恐嚇,傷害更大。但教育主管機關在反體罰議題上最終放棄了教育的手段,直接以大過來威脅教師,本質上還是暴力,跟失去耐心而出手體罰學生的教師沒有兩樣。看來這些教師出身的官員手上仍緊抓著教鞭,也讓基層教師不免嘆息:「當初就是少打我兩下,否則我今天也當官了!」 (2005/12/18 中時晚報「高論」)
保留部分權利 (Some rights reserved), 1996-2006, Richy 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