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志
二○○五年第一天,不但新年要快樂,捐款也要快快樂樂!南亞地震與海嘯造成慘重傷亡與破壞,許多慈善團體都出來勸募,講得俗氣一點,捐款者及勸募單位的關係就像消費者與廠商,消費者有權花最少錢買到最好、最多的商品,而勸募單位也要以最好的服務吸引消費者。這之間存在著「捐款經濟學」。
台灣人有愛心,不怕捐錢、只怕捐的錢不見,捐款經濟學第一課叫做「小心手續費」。個人小筆捐款聚沙成塔,但捐款一次就要負擔一次手續費,愛心像沙一樣從指縫溜走。以捐款一萬元為例,捐款者或慈善機構負擔的手續費如下:信用卡兩百五十元、銀行轉帳三十元、郵局劃撥二十元、ATM轉帳十七元,這在印尼不知道可以買幾斤白米了。要避免愛心縮水,捐款者不如以家庭、班級、辦公室為單位一起捐款,並挑選手續費低的管道、盡量避免信用卡捐款。
有些慈善機構體系繁雜、服務效率低落,經過內部「剝削」後,一百元善款只剩五十元能花在案主身上,所以第二課就是「慎選機構」。可惜台灣的慈善機構不太被監督,在訊息不公開下,只好憑印象與感覺捐款。
第三課則為「小心被騙」。有的慈善機構在南亞根本沒有能力推服務方案或接觸案主,例如「企業基金會」或「媒體基金會」,收到捐款只能拍張照片、發篇新聞稿然後轉手,說好聽是「沽名釣譽」,說難聽是…。此外,收到募款簡訊、轉寄信也要小心核對帳號。畢竟台灣好人多,騙子也多! (2005/01/01 中時晚報「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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