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志
網路下載究竟是內容產業的救星還是剋星,大家有不同的意見。幾年前音樂產業還擔心點對點軟體(P2P)提供了免費下載的途徑,最後會毀掉整個音樂產業,才過幾年而已,現在不但有合法、付費的音樂下載網站,最近連電影的都有。
不可諱言,P2P確實方便。想要用什麼軟體、聽什麼歌、看什麼電影,只要敲幾個關鍵字,然後一長串名單就跑出來,而且現在有閒有時間的年輕人很多,甚至形成了另一種虛擬的生產線。日本才剛上映的卡通,如《Keroro軍曹》,有人專門負責從日本截錄、在大陸翻譯、在香港上字幕,然後台灣人下載,這一切都「免費」!
但免費的P2P真的完美無缺嗎?P2P上面雖然幾乎什麼都有,但卻不一定什麼都真實。檔名看起來是藝文片,下載一播放卻是色情片;最新的軟體裡面可能暗藏病毒、木馬程式或各種意想不到的「驚喜」;卡通雖然上了中文字幕,但翻譯不一定正確;歌曲更麻煩,還有可能下載到唱片公司反制的「宣傳帶」,歌手會在最後提醒消費者:「喜歡我們的歌,就要買唱片哦!」
消費者不是不想買,只是想更方便一點。網際網路既然方便,何需一定要「買唱片」?蘋果電腦的iTunes賣出了幾億首歌,台灣的KKBox成果也不錯,商業體系只要能提供比P2P更安全的下載環境,消費者何嘗不願意花錢?商業軟體聯盟最近開始向P2P宣戰,但如果軟體可以更便宜一些、功能更簡約一些,消費者也願意付錢合法下載。(2005/02/26 中時晚報「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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