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志(2005/05/11 中時晚報「高論」)
訂閱電子報是資訊社會的常態,讀者選擇喜歡的內容,電子報就會定期進入收件匣,比讀報紙方便,自主性也高。如果日後發現內容不再符合需求,或興趣已經改變,成熟的電子報一定都有「取消訂閱」或「將我移除」的連結,10秒後就可以跟這份電子報說再見。
另外一種電子報,姑且稱為「私人電子報」,發報者發現什麼好康、有什麼感受、看到什麼風景或色情圖片,就「熱心」地傳給通訊錄中「每一個人」,同學、朋友、業務往來對象、同事無一倖免,幾乎每個人都收過這種電子報,比垃圾郵件還討厭。
商業電子報好退,私人電子報卻很困難。你猜想對方可能出於好意、可能無法承受打擊、又不願意破壞關係,所以私人電子報再惱人、再無聊、再低俗,即便你每次收到後就直接刪除,也不好意思退訂,讓自己淪為友情或關係的禁臠。
尤其遇到公私不分,利用職務之便濫發私人電子報的人,受害者為了不破壞業務關係、也怕遺漏真正的訊息,不得不一再忍耐,只期待哪天業務不再往來的時候,立刻要求退訂,原本要維繫關係的工具,卻暗地裡破壞了關係。
感性與理性的掙扎,為什麼要讓收信的人來承擔?資訊社會維繫關係的工具很多,不是只有私人電子報而已。如果覺得文筆不錯、收集的照片也很好看,何不開設網誌、成立網路相簿,喜歡的人自然會訂閱。倘若執意發行私人電子報,禮貌上也該定期詢問收信者是否樂意收信,讓大家有選擇的自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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