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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學生參加直銷 多風險

李怡志/台北報導

 每到暑假期間,許多直銷業者便積極吸引學生的加入。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鄭優建議學生參加直銷前要先注意該公司是否合法登記並通過公平會報備,否則參加了非法直銷公司,學生除了將面臨金錢、人脈與勞務的三重損失外,甚至還可能違反相關法令,最重可處以一億元以下罰金及併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鄭優表示,依照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的規定,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未至公平會報備直銷商一律違法,可處五萬至二千五百萬元的罰款及勒令歇業。而佣金基礎建立在組織人數,「只傳不銷」的「老鼠會」也觸犯公交法第廿三條,可處以一億元以下的罰金並併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便吸收廿歲以下的青少年,也是明顯違法的行為,一旦有人檢舉,公平會就會立即處理。

 鄭優說,自立門戶或自行變更公司契約的「個人經銷商」一旦違法,也將受到處分,「學生也一樣」。公平會過去曾處罰許多從事直銷的個人,其中也有不少學生。如果學生參加非法直銷組織後以個人名義在BBS或網站上張貼不實廣告,甚至自稱為組織負責人的話,可能將面臨鉅額罰款的處分。

 要參加任何直銷之間,鄭優建議先上公平會網站(www.ftc.gov.tw)查詢該公司是否已經報備,並了解過去的處分紀錄,「報備不一定就代表合法,未報備一定不合法!」參加了不法直銷組織後,學生將面臨三個風險:金錢風險:「錢要不回來」;勞務風險:「佣金要不回來」;人脈風險:由於易與其他下線發生糾紛,「學生本來就沒有什麼人脈,這時候一口氣得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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