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設計中,有一個很重要,但常常被忽略的因素,就是瀏覽器實際可見範圍。
瀏覽器與紙本印刷品不一樣,不管是書、雜誌、報紙,只要距離拉的夠遠,你就可以看到「整頁」,不受其他因素影響。「網頁」,儘管也叫做「頁」,但是受到螢幕硬體與瀏覽器軟體兩者的限制,就算你把螢幕拉到兩公尺外,看不到的地方,依然看不到。
我們把這個可見的範圍定義為「Screen」,這個Screen,就是網頁頁面規劃與設計的基石。
Screen的大小,基本上會受到許多因素影響,每個使用者能夠看到的Screen絕對都不會一樣。目前全世界最常見的組合是:15吋螢幕、Windows作業系統加上Internet Explore,但儘管如此,還是有許多因素在控制Screen。例如下面的工具列,有人是兩列、有人一列,有人自動隱藏,這個前後就會相差40pixel。再來,就瀏覽器而言,有些不會自己設定的人,常常會保留原來的設定,也就是大圖示工具列加上文字標籤、網址再一列,連結又一列。
在做介面或是人因工程的設計時,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盡可能的讓最多使用者可以方便使用。除了剛剛講的標準系統外,這世界上還有很多人使用不同的作業系統、瀏覽器、螢幕等等。但是在這千百種組合中,我們也不可能考慮到每一種組合,所以只好採取較為嚴謹的尺寸,也就是小的尺寸,來滿足大部分使用者需求。
在下圖中,我們可以看到粗框的範圍就是一個Screen。這個Screen也是目前建議的規劃大小,大約是760pixel寬、380pixel高。超過這個大小,可能有些螢幕就會看不見。
Screen的觀念掌握的好,用網人就可以得到較為愉悅的瀏覽經驗。而Screen的運用可以從「頭版」、「版面」和「物件大小」三個方向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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