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志
對於一直猶豫要不要寫書的我而言,《這書要賣 100 萬本》這樣的書名是很吸引我的,相信也吸引了不少讀者。
而這剛好是《這書要賣 100 萬本》中,一再強調的重點之一:書名要吸引人。
我「年輕」的時候是100%的實力主義者,總認為只要你實力100分,所有人生的問題都將迎刃而解,大家會主動發覺、珍惜你的才能,除了一直培養實力之外,你無須費心於其他不必要的事務——咱就說推銷吧——之上。
有這種想法的人,想必也窩身於出版界中,所以日本暢銷書研究者井狩春男才會出版《這書要賣100萬本》,讓編輯和出版社不要製作一些賣不出去的書。
對於在書籍大盤商工作了 35 年的井狩春男而言,如何把書賣出去,確實是一門大學問。一本寫得再好的書,如果只靠運氣,要成為暢銷書的機率是微乎其微。所以井狩春男認為一本書從企畫開始,就要考慮如何讓消費者能掏錢來買、如何讓書店願意長時間陳列、如何製作吊人胃口的書腰、並如何設計讓人覺得「我非買不可」的書名。
什麼樣的書,才具有「暢銷書」的體質呢?根據井狩春男的觀察,大概不脫「輕薄短」:重量要輕、頁數要少、內容要短。而井狩春男自己寫《這》的時候,大概也遵照了他的原則,頁數確實不多,而且內容分成 100 個小單元,一個單元多則 5 頁,少則 5 行,大部分控制在 2 頁之內,讀起來沒有壓迫感,對於只能利用零碎時間的讀者而言,也很容易隨時告一個段落。而日本很流行圖解書,一個單元 2 頁,一頁是文、一頁是圖表,可以讓資訊更簡單,不過台灣並不多見。
此外,井狩春男在第 51 個守則中也強調,好作者要有轉換的能力,讓內容親近可讀,目標是國中生也能看得懂,這個當過記者的應該都能夠體會。
有趣的是,井狩春男很多觀念與設計心理學、資訊建築(Information Architecture)相通,以製作網站而言,由於使用者大多是從搜尋引擎找到網頁,而且每一個網頁在搜尋引擎通常只能露出一個標題,所以標題的寫作十分重要。寫得不好,很快就會被跳過。
而井狩春男則認為,書名、封面、書腰、作者簡介、目錄、前言、後記、版權頁等容易被編輯遺忘的地方,都很重要,是讀者了解書本內容的重要關鍵。尤其命名的時候,應該讓產生購買的慾望,而且覺得物超所值,所以書中有十分之一的篇幅與書名有關。
這就跟製作網頁時,要好好撰寫表頭內的 Title 、 Keyword 及 Description 一樣。這些地方雖然不是網頁的主體,但對於搜尋引擎或讀者而言,可能都是了解網頁的重要關鍵。
有好的內容、完善的後設資訊後,井狩春男認為打通書店的各個關節,尤其是負責進書、上架的員工,至為重要,我想這也是台灣很多出版社或編輯常疏忽的地方。
讀完這本書,台灣的讀者除了可以學習如何製造「日本式」的暢銷書外,也能夠大概看一下日本這幾十年的暢銷書歷史(許多在台灣也很賣哦),不論是作者、編輯或書店老闆,看完之後對於「書」這個行業應該都會有新的體會,值得推荐。(2004/05/08)
保留部分權利 (Some rights reserved), 1996-2006, Richy Li.